近日,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后的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》,保障選拔信念堅定、為民服務、勤政務實、敢于擔當、清正廉潔的好干部。要求"應當注重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,注重使用后備干部,用好各年齡段干部。樹立注重基層的導向" 1.黨管干部原則 2.五湖四海、任人唯賢原則 3.德才兼備、以德為先原則 4.注重實績、群眾公認原則 5.民主、公開、競爭、擇優原則 6.民主集中制原則 7.依法辦事原則 禁列為考察對象 (1)群眾公認度不高的。 (2)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中有被確定為基本稱職以下等次的。 (3)有跑官、拉票行為的。 (4)配偶已移居國(境)外;或者沒有配偶,子女均已移居國(境)外的。 (5)受到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影響使用的。 (6)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。
選拔原則
2014年01月16日
修訂后的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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